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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烦心事:电动车上楼谁管?业委会谁监督?

栏目:房产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2-05-08 09:35   阅读量:14298   
业主的烦心事:电动车上楼谁管?业委会谁监督?

谁负责电动车上楼?谁监督这个委员会?

居民推电动车上楼,应该找公安还是找消防?物业服务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谁说了算?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如果“失灵”会怎么样?5月6日至7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走进南京多个街道和社区,关注问题不谈成绩,倾听群众身边的“小事”和“烦恼”。

车主的烦恼gt;gt;gt;

垃圾建在哪里?没人愿意建在楼下。

苏宁钱球爱心小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街,是一个2004年交房的老小区。总共有15栋住宅楼。因为业委会换届选举不成功,目前实行楼长制,各楼领导负责与物管沟通。河海大学教师张延是“大楼管理员”之一。“当初也是因为小区一部电梯坏了,申请维修基金很麻烦,所以才会参与小区管理。”张延说,每个业主的出发点不同,很多矛盾很难解决。比如居民区垃圾房建在哪里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比如小区自来水管道时有断裂,也有业主提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水管进行统一检修,但困难重重。水管进入小区后,入户前这一段的维护应该是谁的责任?她提出:“有些问题真的不是物业管理能解决的。我们学校有一个校长接待日。街道工作人员是否也可以下沉建立接待制度,比如每半年与业主面对面,听取业主的想法?"

南京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孙文带来了对12345热线数据的统计分析。2022年1月至4月,热线受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49100件,同比下降近1/4。但集中需求呈上升趋势,部分小区因物业服务差导致业主不满,要求更换物业公司。此外,一些长期的热点诉求仍是物业管理投诉的重点,如老旧小区停车资源不足、“群租”、新旧物业置换难、物业管理委员会不作为等。

物业gt的“无奈”;gt;gt;

楼上的电动车谁来管?财产只能被劝阻

督查组走访了多个小区,发现“物业费收不上来”等老热点、老矛盾在不同的小区是不一样的。在物业服务规范的小区,收取物业费相对容易。

“在我们小区,一开始各个楼的物业费不一致,后来遵循统一的收费标准,几次调价都比较顺利。目前当年收缴率在95%以上。”南京五台花园物业管理负责人范介绍。但在一些老旧小区,居民无法达成“花钱买服务”的共识。“我们保障房小区物业费低,物业服务跟不上,难以形成良性循环,给小区管理带来困难。”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启秀社区书记张福兰坦言。

同时,物业公司反映目前面临的困难有多大。苏宁物业副总经理倪佩玲说,比如《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物业可以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和上楼,但有的业主确实推着电动车上楼,物业也不能将电动车拖出屋外。比如小区不文明的宠物,抛物问题,经常引发矛盾。除了调解,对于物业的管理方式并不多。“目前包括垃圾分类、疫情防控等职责细化到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建议政府部门执法进小区,否则单靠物业很难管理。”

来自各方的建议gt。gt;gt;

理顺各方责任,解决实际问题。

在执法过程中,许多单位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崔说,许多基层单位建议完善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当物业管理委员会“失灵”时,街道可以通过成立管理委员会进行过渡;省里的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的停车位不仅不得出售,而且不得出租。但租售比和租赁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基层普遍建议重新考虑和调整这一规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范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之外承担了大量的基层管理工作,如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部分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物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能不能由政府以购买服务或补贴的形式支持?”

“南京结合本地实际,实施条例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有一些共性的问题。特别是要进一步理顺政府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和物业公司的职责分工和管理边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表示,从执法检查来看,有些问题需要从执行层面解决,有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保障。接下来,执法检查组还将对省内其他地区进行实地检查,并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9月下旬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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