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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家城商行公布存量房贷下调细则,固定利率客户需主动申请

栏目:资讯     文章来源:证券之星    发布时间:2024-10-15 09:58   阅读量:9312   

继国有行、股份行相继公布存量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下调具体操作指引后,10月14日,广州银行、东莞银行、广东华兴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四家广东城商行亦公布调整实施细则。

从调整范围及规则来看,在目前已取消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地区,四家银行调整规则较为一致:对于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不作调整。

在目前存在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深圳等地区,四家银行房贷客户的首套房加点幅度可调整至-30BP,二套及以上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统一调整至当地相应政策下限。

此外,四家银行均表示,对于存量固定利率房贷,客户需先置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以最新5年期以上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加点幅度参照上述LPR定价的浮动利率标准。

东莞银行表示,对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需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需进行利率定价转换的房贷客户,可在10月22日之前,通过贷款经办行提出转换申请;之后提出转换申请的,该行将于10月25日之后及时办理转换手续,符合利率调整政策的,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利率调整。

广东华兴银行则提醒,对于贷款利率高于近一个月公布的LPR-30BP的存量固定利率房贷,该行将于10月16日起分批次提前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送批量调整通知短信,借款人如不同意本次调整请在10月22日前根据通知短信指引提出反对意见,逾期未提出反对意见的则视作维持原合同条款、保持固定利率不变。

广州银行则表示,存量固定利率房贷或深圳地区符合二套转首套房条件的客户,可自今日起至10月18日贷款经办行书面申请,该行审核通过后,将一并于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10月19日后提出书面申请的,该行审核通过后再按前述规则进行单笔利率调整。

珠海华润银行表示,属于逾期归还积欠本息、当前执行固定利率、当前执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以及其他未调整但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房贷客户,需由客户向该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10月21日前客户完成申请的,该行将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10月21日后,对于前期未调整但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仍可向该行提出利率调整申请,该行将对审批通过的业务进行利率调整。

从调整方式来看,除特殊情形外,上述银行均表示,对于原贷款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的存量房贷,将按上述调整规则主动统一分批完成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

但各家银行调整时间略有不同,其中,广州银行将于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东莞银行将于10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调整;珠海华润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则表示将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上述银行均表示,批量调整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调整前利息仍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此外,南海农商行、顺德农商行、东莞农商行等多家广东农商行亦发布了存量房贷调整实施细则。10月14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9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32%,比上月低约2个基点,比上年同期低约78个基点。本次调整后存量房贷利率将与新发放房贷利率基本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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