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板15年总市值超12万亿元创业板释放创新活力
10月30日,创业板迎来开板15周年。历经15年发展,创业板已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市场之一,上市公司数量已达1358家,总市值超12万亿元。一大批上市优质科技企业快速成长,有力推动我国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建设“未来之板”
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大批创新型、成长型科技企业开始涌现,迫切需要资本市场支持。广西大学副校长田利辉说,创业板应运而生,自2009年开板以来,不仅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推动了科技创新,还促进了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
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约九成,近七成公司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明显,相关公司总市值超9万亿元,占比高达75%。
15年来,创业板公司累计总研发投入近万亿元。以2023年年报数据测算,板块总体研发强度超5%,高于A股平均水平1.78个百分点。创业板广聚创新创业型人才,1358家公司中研发人员合计超52万人,平均每家公司研发人员近400人,研发人员约占员工总数的二成,其中近230家公司研发人员占比超过30%。
创业板公司有力促进了科研成果转化。据不完全统计,有50余家创业板公司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其中七成公司取得的科研成果已完成转化;有894家创业板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存在合作研发,其中800家公司的科研成果已实现转化;有201家创业板公司与国际组织或企业等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其中192家公司已实现科研成果转化。
制度创新先行先试
创业板担当资本市场“先行先试”的试验田,进行了一系列贴近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特征的制度尝试和创新,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积累了经验。
自启动之初,创业板就施行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这是境内资本市场首次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作出的有效探索和制度安排。早在2012年,创业板就出台了较其他板块更为严格的退市制度,并直接推动了主板市场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市场化退市指标、快速退市、严控恢复上市标准等规定在主板退市制度改革中被借鉴或采纳。
针对新经济企业的特征,创业板首推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并形成体系,极大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后续其他板块提供了借鉴经验。
“设立创业板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一步,推动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2020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为全面推行注册制积累了宝贵经验。”田利辉说。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统筹推进发行承销、交易、再融资、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监管等一系列基础制度创新,为后续全面注册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
注册制改革落地后,创业板设置更加市场化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增加定价灵活性,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底价从市场参考价的90%下调至80%。截至10月25日,创业板累计实施完成496单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交易金额5547.78亿元,募集配套融资金额合计1306.05亿元,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创业板实行更加灵活的股权激励机制,激励作用更加明显。截至10月25日,创业板上市公司已推出736单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关计划,涉及股份数量63.88亿股。
宁德时代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创新示范带动效应
“创业板开板15周年,不仅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进入一个重要发展阶段,也反映了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成效。创业板为高科技、高研发投入、高成长性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持,促进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创业板有望在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起到更大作用。”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说。
开板15年来,创业板示范带动效应明显,使得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坚定了创新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信心,有力提升了创新资本形成效率,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创业板建立了资本与人才结合的坚实纽带,激励科技人才投身创新大潮。据不完全统计,创业板有161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曾就职于高校或科研院所,并聚集了超百名国家级“千人计划”专家人才。
创业板还推动创新与资本的正向循环。据不完全统计,有695家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前获得近2569家次创投机构投资,投资金额超699.94亿元。其中,有205家公司为注册制下新上市公司,获得933家次创投机构投资,投资金额合计282亿元。同时,也有效带动了深创投、达晨创投、同创伟业等一大批创投机构成长壮大。
创业板上市公司蓝晓科技2022年研发投入1.2亿元以上。蓝晓科技董事会秘书于洋说,公司的创新发展离不开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资本市场的多重支持。借力资本市场尤其是创业板平台,公司获得快速、持续、高质量发展。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创业板将坚守服务优质科技企业的使命责任,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着力完善适应新质生产力特征的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持续监管等制度机制,全方位加大对优质科技企业的包容性、适应性和精准支持力度,引导更多先进生产要素向科技领域聚集,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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